謹防對保障性住房公共福利的詐騙
    2008-01-18    江西 周祖榮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昨天是深圳首批6006套保障性住房申請的第一天,很多市民來到全市各街道辦領取經(jīng)濟適用房、公共租賃住房的購、租申請表。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由于提交申請表需要提供的相關材料復雜,因此很多街道辦都未接到申請表格。記者還了解到,前來領表的人當中有開寶馬的,有戴金表的,但這些疑似富人都稱自己符合申請條件。(1月15日《南方都市報》)

  除了時下出現(xiàn)的富人詐騙保障性住房行為外,還有諸如吃空餉、公車私用、公款旅游等此類至今得不到解決的問題,嚴格說來,都突出地暴露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對公共財產或公共福利的侵占,公共福利資源沒有得到合理的利用。
  公共福利是有限的,當有人通過欺騙伎倆獲取一部分公共資源時,必然使另一部分人的機會被剝奪,影響公共福利的公正、公平分配,損害社會利益,造成真正需要得到社會幫助者不能得到幫助;其次,這樣的行為也異化了公共福利的定義與實施社會救助的初衷,阻礙了社會救濟在更大層面上的覆蓋與實現(xiàn);另外,這樣一些行為也動搖了公眾對于社會公平能夠實現(xiàn)的信心,破壞社會和諧。因而,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qū)都對這一做法予以嚴厲懲處,為確保公共福利得到合理配置,最大限度地施惠于民,我們也應該對這種詐騙行為實行嚴查,一旦查實,嚴厲處罰。逐步杜絕這種現(xiàn)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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