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就汶川地震捐贈款物管理使用情況答記者問
    2009-05-18    作者:衛(wèi)敏麗    來源:新華網(wǎng)
  5月11日,民政部新聞發(fā)言人就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汶川地震全國共接受國內(nèi)外社會各界捐贈款物有多少?使用情況怎樣?
  答:截至4月30日,汶川地震全國共接受國內(nèi)外捐款659.96億元,捐贈物資折合人民幣107.16億元。民政部本級接受的捐款已全部撥付災區(qū),后續(xù)再接受的將及時送到災區(qū)。
  關于捐款使用情況,按照國家災后重建規(guī)劃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與受災省份制定的捐款使用原則,救災捐款使用首先要尊重捐贈者意愿,同時要做好統(tǒng)籌工作,盡可能發(fā)揮善款的社會效益。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指導意見明確,這次救災捐款的重點是解決民生問題,主要用于居民住房、中小學校、縣鄉(xiāng)兩級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社會福利、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及配套設備等民生項目重建。
  問:如果捐贈者想要了解他所捐款物的去向,應該怎么查詢?
  答:對于大家非常關心的查詢問題,民政部要求按照“誰接收、誰負責”的原則,捐贈者可以通過受贈方進行查詢,各受贈單位也會按照要求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鑒于大部分捐贈項目目前尚處于規(guī)劃實施階段,完全公示資金使用結果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目前民政部本級接收的捐款已全部撥付災區(qū)。具體可以登錄民政部網(wǎng)站查看民政部公告或“‘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信息系統(tǒng)”查詢。
  對于基金會,《基金會管理條例》要求基金會進行年度檢查,并提交財務會計報告和注冊會計師審計報告,其年度工作報告要在公開的媒體上發(fā)布。捐贈人有權向基金會查詢捐贈財產(chǎn)的使用、管理情況,并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捐贈人的查詢,基金會要及時如實答復。
  問:對于善款的使用情況,政府是如何進行監(jiān)管的?有哪些具體的保障措施?
  答:對于救災捐贈的管理,民政部一直非常重視。去年4月28日,民政部就公布實施了《救災捐贈管理辦法》。對救災捐贈如何開展,資金如何使用、如何監(jiān)管作出明確要求,為善款善用提供了政策保障。
  “5·12”汶川地震發(fā)生后,中央領導同志多次就抗震救災捐贈款的使用和監(jiān)管作出重要指示。國家先后出臺了《關于加強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關于汶川地震抗震救災捐贈資金使用指導意見》《汶川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管理使用信息公開辦法》《汶川地震抗震救災生活類物資分配辦法》等。民政部還參與了由中央紀委牽頭,監(jiān)察部、財政部、審計署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jiān)督檢查領導小組。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多次派出專項檢查組,審計署派出近萬名審計人員對抗震救災捐贈款物進行了審計。
  從各方面反饋的情況看,抗震救災捐贈款物的管理使用總體情況是好的,審計署最新的審計公告表明:救災資金和物資基本做到了籌集合法有序、撥付及時到位、分配公開透明、管理嚴格規(guī)范、使用合規(guī)有效、存放安全完整,各類救災資金和物資賬目比較清楚。審計中,未發(fā)現(xiàn)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民政部迄今為止也未收到這方面重大違規(guī)問題的報告。
  問:從民政部最近公告的全國抗震救災捐贈款物使用情況看,還有200多億捐贈資金未下?lián)埽?6家全國性的基金會抗震救災捐贈款撥付率只有54.1%,請解釋一下原因。
  答:公眾對抗震救災捐贈資金的下?lián)苓M度很關心是可以理解的。根據(jù)最新統(tǒng)計,截至4月30日,非災區(qū)省份、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及有關機構共接收直接捐款566.68億元,已向災區(qū)撥付捐款397.50億元,余款已不足170億元。由于確定抗震救災捐贈資金使用項目時,需要與災區(qū)當?shù)剡M行溝通協(xié)調(diào),要考慮重建規(guī)劃、土地、環(huán)保等多種因素,因此,確定項目需要一個過程。對于已確定項目,資金的下?lián)芤餐鶕?jù)有關協(xié)議,需要分期、逐步下?lián)堋1热缃ㄒ凰鶎W校,開工時撥付一部分工程款,工程進展到一定比例再付一部分款,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再撥付余款。再比如撫養(yǎng)災區(qū)孤兒的項目,資金往往需要逐年分期下?lián)堋?BR>  關于16家全國性的基金會抗震救災捐贈款撥付率只有54.1%的問題,經(jīng)了解,目前這些基金會募集的剩余資金中已有八成以上確定了項目,確定的項目中,已有一半以上資金下?lián)。災后重建千頭萬緒,實施項目也需要時間,所以不能簡單地從資金撥付的速度來衡量有關單位的救災積極性。民政部一直在密切關注捐贈款物的使用情況,也要求公益組織盡快將接收的抗震救災捐款落實到項目,對于確定的項目要盡快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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