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休假方案有保密的必要嗎?
    2007-10-09    作者:殷國安    來源:齊魯晚報

  國家旅游局有關(guān)官員明確指出,現(xiàn)行的休假制度勢將調(diào)整,有關(guān)部門的新休假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論證階段,只待上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這位官員還表示,有關(guān)新休假制度的具體方案雖已基本確定,但仍未能公布(詳見今日齊魯晚報A14版)。

  從1999年國慶節(jié)第一個“黃金周”開始,到今年國慶節(jié)“黃金周”落幕,“黃金周”正經(jīng)歷著“由盛到衰”的過程。近年來,關(guān)于“黃金周”的存廢爭議不斷,社會上改革“黃金周”的呼聲日高,因此,現(xiàn)在也該對“黃金周”有一個結(jié)論性的意見了。這不,新的休假方案正在討論中。
  國家旅游局相關(guān)官員的講話使我們知道了三方面的信息:一是,新休假制度的具體方案已基本確定,只待依法律程序上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就是說,這個方案已經(jīng)成熟,只是需要一個法律手續(xù)。二是,新休假制度的主要精神是,“五一黃金周可能被撤”,重要的民族傳統(tǒng)節(jié)日有望被納入法定假日。第三,雖然新休假方案已基本確定,“但仍未能公布”。
  這最后一點讓筆者百思不得其解。既然新休假制度的具體方案已基本確定,只待依法律程序上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卻又為何“未能公布”?對公眾保密有必要嗎?
  休假制度是一件事關(guān)公眾利益的事,這個制度所解決的無非是兩個問題:一是“黃金周”的存廢,二是如何落實公民的休假權(quán)。民族傳統(tǒng)節(jié)日如何納入法定假日只是其中的一個細目。既然這是一件絕對的公共事務(wù),就應(yīng)該盡可能體現(xiàn)出決策過程的民主性。民主決策的最大特點就是以公眾的意志為基礎(chǔ),盡可能尊重公眾的意愿。
  一項公共事務(wù)的決策方案,在上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前,向民眾公開,有什么危害呢?我想不出有任何危害。公眾全部擁護,這當然很好;有人不贊成,也可以聽聽他們的意見,合理的可以吸收啊。如果將已經(jīng)制定的方案保密,不讓群眾討論甚至爭論,等到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后,再有人提出不同的意見,也就沒有任何意義了。
  至于說這“并非一項簡單工作,必須經(jīng)過慎重研究后才能決定”,也不能成為對公眾保密的理由,恰恰相反,越是復(fù)雜的工作越需要多方面聽取意見,集中群眾的智慧,這正是“慎重”的體現(xiàn)。
  不知新休假方案在送全國人大審議前“未能公布”是不是一個疏漏,如果能搶在送審前把正式文本公開,讓公眾多提意見和建議,這對提高方案的科學(xué)性和可行性至少沒有什么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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