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勞動學會,你在為誰說話?
    2007-07-03    作者:鄧璟    來源:紅網(wǎng)

  中國勞動學會7月1日主辦的“深化企業(yè)薪酬制度改革促進構建和諧社會”論壇上透露:中國職工工資總額和職工平均工資連續(xù)四年實現(xiàn)兩位數(shù)增長(已扣除價格上漲因素),并分別超過同期國內生產(chǎn)總值、人均國內生產(chǎn)總值的增長速度,為改革開放以來職工工資水平增長最快時期(中新社7月1日報道)。

  中國勞動學會透露的信息,已在網(wǎng)絡上引起軒然大波,不少網(wǎng)友質疑:該結論是通過何種統(tǒng)計方式得來的?結論究竟科不科學?由于新聞并未透露更多的細節(jié),我們無從得知中國勞動學會公布的結論是怎么得來的,也只能就此“存疑”。
  進入“中國勞動學會”的官方網(wǎng)站后,我們能得到以下幾個信息:1、中國勞動學會成立于1982年1月,是我國專門從事勞動科學研究、咨詢、宣傳和信息交流的群眾性學術團體,為非營利性的國家一級社團法人,業(yè)務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中國勞動學會第五屆理事會理事大多是省市勞動保障部門領導、大企業(yè)大集團領導等;3、中國勞動學會向旗下會員收取500~5000元年度會費不等(團體)、200元的年度會費(個人);4、成立20年來,中國勞動學會不僅在理論研究方面獲得了“很大成績”,也舉辦了很多培訓、咨詢活動等;5、中國勞動學會提供的各種培訓、咨詢和論壇會務等,大多是要收費的……
  中國勞動學會的性質是“非營利性的國家一級社團法人”,在此性質下,它本來不該就自己提供的服務(培訓、咨詢、論壇等等)進行收費。但是,為什么在它的官方網(wǎng)站上透露的信息中,有如此多違背社團性質的收費項目呢?
  中科院教授康曉光在《NGO扶貧行為研究》一書中曾經(jīng)指出:中國大陸的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和事業(yè)單位與真正意義上的NGO(非政府組織)的最大區(qū)別,在于它們缺乏“獨立性”和“自治性”。我國現(xiàn)行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所確立的”雙重管理體制”,賦予業(yè)務主管部門無所不包的巨大權力,把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置于政府部門的直接控制之下,從而在原則上剝奪了它們的“獨立性”和“自治性”。關注中國大陸的觀察者都知道,許多社團法人都在明目張膽地積極從事營利活動。
  難道真如康小光教授所說的,“明目張膽地積極從事營利性活動”?假如事實真是這樣,本文開頭中國勞動學會公布的結論,不被民眾接受也就有了可以理解的解釋:因為中國勞動學會違背了自己成立時“非營利性”的初衷,它向各方收取費用之后,很難避免不成為相關利益方面的代言人。
  無需諱言,中國職工工資增長與否,事關社會和諧;但相關部門、機構能否科學合理地統(tǒng)計和發(fā)布中國職工工資,進而給決策部門和決策者提供決策思路,更加事關社會和諧。筆者希望,我們不要被“職工工資多少多少”蒙蔽了雙眼,從而忽略了這則新聞背后的大問題:即中國的非營利性社團,怎樣才能在工作中做到客觀、公正?我們在社會團體方面的法律,是否不夠健全成熟,從而給某些機構和個人提供了尋租腐敗的空間?否則,“中國勞動學會,你在為誰說話”一類的質疑,就還將長期被質疑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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