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賦應該瘦身
    2007-08-06    作者:吳睿鶇    來源:證券時報
  北京地稅局日前接連發(fā)出的兩份通知,拉開了北京下半年對房地產業(yè)嚴格監(jiān)管的序幕。一份名為《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了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將提高兩倍;而另外一份文件則要求,北京地稅局各分局將對土地增值稅的稅源情況進行嚴格的排查。
  政府動用征稅手段打壓居高不下的房價,幾乎每天都有消息見諸于報端,它仿佛成為一種習慣性動作。盡管出發(fā)點絕對正確的房地產新稅種和征稅硬舉措頻頻出臺,并且稅收收入也屢創(chuàng)新高,但到現在為止,國內房價依然沒有絲毫下降的跡象。
  筆者覺得,如果現在要作一項國內各領域稅負情況調查報告,那么,房地產領域不堪重負的稅負,會當仁不讓地勇當冠軍。因為,在我國房地產三級市場上,無論是從稅收種類,還是稅收負擔,可以毫不夸張地講,世界上幾乎找不任何一個國度能與中國一比高低。譬如說,稅率為3%的契稅;稅率為5%的營業(yè)稅;從30%到60%稅率為四級累進稅率的土地增值稅;稅率為營業(yè)稅7%的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為3%教育費附加稅;稅率為0.5‰的印花稅;另外,還有房屋銷售所得稅、二手房轉讓稅……
  針對我國房地產稅費,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形象地稱之為“多如牛毛”。據權威人士估算,目前國內住宅成本構成中,建筑成本占30%-40%,地價、稅費及開發(fā)商利潤占到60%至70%左右。如果按目前開發(fā)商平均利潤率15%-20%測算,那么剔除這部分后,房價構成中稅負比重至少應在35%-40%左右。
  政府對房地產開征系列稅收,其本意是想通過稅賦來控制房價,努力實現民眾人人都有房住的美好愿境。那么,初衷良好的公共政策為何精準度不夠,相反,還會誤傷購買者呢?因為,我國現行房地產稅收政策存在著先天性缺陷。具體講,房地產的稅賦集中在開發(fā)與流通環(huán)節(jié),而對房產的保有環(huán)節(jié)沒有涉及到,因此,房產持有者無法按照占有資源的量,繳納數量不等的稅款,顯然,這不僅不能體現稅收的公平和公正性,還會導致不少個人和開發(fā)商,故意囤積土地,恣意投機,最終使房價像難以訓服的野獸一樣,一路飛奔。
  此外,由于我國目前稅收與民眾福利,以及政府責任之間尚未建立起互相制衡的配套機制,再加上政府在征稅程序和方式上,稅收民主和稅收法定性的嚴重缺席,在舊的稅收制度尚未清理的情況下,時常出現加征新稅種的情況。而現行不透明的稅收程序與公共財政預算制度的軟約束,也使民眾無法通過合理路徑知曉和查驗是否重復納稅,還有稅款的最終用途。
  應該承認,在平抑房價方面,僅憑依仗交易環(huán)節(jié)中開征新稅種,只會觸及皮毛,而不會從根子上破解困局。所以,筆者以為,以中國當今房地產領域的現狀,要實現和諧社會的夢想和人人有房的遠景目標,就必須采取更具遠見卓識性的措施,那就是對現有的房地產稅收來一次徹底清理,所有涉及到的稅種該合并的合并,不合理的就應立即掃地出門。惟此,我國的房地產市場才有可能步入正常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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