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第一次免費,讓有車一族喜出望外,紛紛自駕出游。不料,假頭假尾,有車一族很受傷,被堵得上不得天下不得地,架在半空中直嘆奈何還得排隊。高速公路成了停車場,風景名勝成了“停人場”,長城上低頭不見城磚只見腳,鼓浪嶼差點被游人“踩沉”……此時此刻,人人都想長對翅膀——飛過去吧,飛過去吧,良辰美景,不看也罷。 旅游的客流,本該像潺潺流淌的溪流,如果一年到頭就“井噴”那么一兩次,從長遠計,于游客、于景區(qū),都不是好事。不經(jīng)歷風雨,看不到彩虹;經(jīng)歷了如此擁堵,更看到了帶薪休假的必要。 我國為了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quán)”,1994年出臺的《勞動法》中明確規(guī)定,勞動者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休假。尤其是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更是進一步強化了職工休假權(quán)。 然而從近幾年的實施效果來看,相關(guān)政策法規(guī)并未得到有效落實,甚至受到一些用人單位的公開抵制。由于員工和單位“地位不對等”,法定的帶薪假常常成為一紙空文,鮮見有單位因違反這一制度受罰,這更加重了帶薪休假落實的困難程度。與之不協(xié)調(diào)的卻是,從黃金周擁擠的交通到擠爆景區(qū)的人潮,種種現(xiàn)象表明國人對出游的“渴求”,這也是生活水平提高與帶薪休假制度難以落實等矛盾造成的。因此,要想切實提升國民的出游質(zhì)量,迫切需要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好帶薪休假制度。 在“種種原因”無法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情況下,那些能夠落實帶薪休假制度的人和單位,平時應該充分地去休假,而不必趕此時的熱鬧,將出游的空間“禮讓”給只能在黃金周出行的人。輪流看風景,風景區(qū)也有了合理的休養(yǎng)生息,功莫大焉? 親,既然長假如此擁堵,你又能帶薪休假,就在閑時把假休了吧,把黃金周的風景“禮讓”給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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