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謠鹽”財的游資該當何責
2011-03-22   作者:新京報社論  來源:新京報
 
【字號
  搶購食鹽的風潮,已經平息,但反思并未結束。在這場搶鹽風潮中,“游資”究竟扮演了怎樣的角色,值得繼續(xù)深究。
  據新華社報道,3月17日,“云南鹽化”資金凈流入2535萬元,當日高居買入榜前五位的營業(yè)部,清一色來自浙江地區(qū)。有機構根據幾家營業(yè)部的買賣資金計算,參與云南鹽化炒作的浙江游資至少在5000萬元以上,占當日這只個股成交量的比例高達約50%。而在次日的交易信息中,上述5家營業(yè)部中有4家出現在賣出榜前五位。
  盡管,這次顯示的游資屬于“高價加倉,割肉清倉”,是一次失敗的炒作,暫無充足證據顯示其是本次食鹽搶購風波的“幕后推手”,然而,值得警惕的不是這次游資炒作的失敗,而是,利用社會恐慌、謠言會不會成為游資炒作的一種模式。這種路徑一旦形成,那么可能會給社會造成很多潛在的危險。
  其實,在去年以來出現的一波又一波漲價潮中,我們也曾多次聽聞“游資”的出沒。大蒜、生姜、綠豆,好幾種小宗商品都曾在游資的炒作之下出現價格暴漲,只是由于我國資本市場上尚沒有明確的大蒜股、生姜股或者綠豆股,導致這些游資潛在深處不為人知。通過這一次炒鹽,游資終于在資本市場上露出了“狐貍尾巴”。
  當下公眾關心的是,這一次,游資在資本市場和謠言之間究竟是怎樣的關系。
  游資跟風炒作鹽業(yè)股并不可怕。在資本市場的炒作中,捕風捉影甚至無事生非,其實是一種常態(tài)。在此次搶鹽風潮中,那些看到鹽業(yè)股暴漲而盲目跟進的投資者,再一次成為犧牲品,其間的酸甜苦辣也只能由他們自己品嘗。
  雖然,3月17日跟進的浙江游資吃了苦頭,但是并不排除有其他游資提前布局的可能。交易數據顯示,3月15日,云南鹽化成交量由前一交易日的2195萬元猛增至9323萬元。而16日各地開始出現搶購食鹽現象。那么,有沒有游資為了在股市套利而傳播謠言和制造市場恐慌?顯然需要監(jiān)管部門更多、更深入的調查。即便沒有,也可以由此而表明高壓監(jiān)管之態(tài)。
  當然,這并不意味著17日的浙江游資在這場食鹽搶購風潮中就無需承擔相應責任。這些游資的主人利用資金優(yōu)勢集中炒作某些個股,在一定程度上已經涉嫌操縱市場,違反了有關的證券法規(guī),這需要市場監(jiān)管部門展開調查,依法處理。
  游資在資本市場上的炒作會對實體經濟產生什么樣的影響,此次食鹽搶購風潮留下了豐富的啟示。在變化多端的市場面前,資本市場監(jiān)管部門也面對著諸多前所未有的考驗。事實上,游資操縱市場的交易過程極為復雜,利用信息操縱市場更具有難以理清的隱蔽性,監(jiān)管部門以往多次對一些操縱市場案的查處陷于僵局,其原因便是在這方面難以取得突破性進展。
  在此次搶鹽風潮中,謠言的制造者必須受到法律制裁,尤其是那些制造、傳播謠言以牟利的人,更不應逃過恢恢法網。雖然將漲價潮、搶購潮歸罪于游資有點夸大事實,但游資在這中間所起的推波助瀾作用絕對不能小看。在房地產市場受到嚴厲調控的背景之下,出沒于我國的游資炒作沖動強烈,在資本市場和實體市場之間建立起預警機制,防止資本市場上的游資對實體市場產生干擾,已成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當務之急。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fā)表使用。
 
相關新聞:
· “謠鹽”案警示政府危機管理 2011-03-21
· “謠鹽”止于治者 2011-03-18
 
頻道精選:
·[財智]天價奇石開價過億元 誰是價格推手?·[財智]存款返現赤裸裸 銀行攬存大戰(zhàn)白熱化
·[思想]皮海洲:支持李榮融炒炒股·[思想]葉建平:促進消費的前提是改善民生
·[讀書]《五常學經濟》·[讀書]投資盡可逆向思維 做人恪守道德底線
 
關于我們 | 版面設置 | 聯系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接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協議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甲101號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證0100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