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事壇]公民社會的崛起
    2008-08-22    作者:傅達林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在中國,幾乎所有的人都充滿激情地參與到奧運中來,想為奧運做些事情!睂iT為英文標識糾錯的美國奧運志愿者杜大衛(wèi)這樣對記者說。對此,筆者深有感觸。在奧運賽事正酣的時候,我到北京出差,從地鐵站熱情指路的回答到奧林匹克公園里充滿善意的提醒,我見證了志愿者默默奉獻的力量,更看到了奧運會背后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的崛起。
  曾幾何時,中國的老百姓在國家大一統(tǒng)的政治權威中被動地成為統(tǒng)治者的治理對象。與西方國家相比,古老的中國缺少公民意識的基因,缺少奧運發(fā)源地古希臘民主制下的公民參與城邦事務的傳統(tǒng)。幾千年的封建專制傳統(tǒng)根深蒂固,造就了國人“臣民”、“子民”、“草民”的身份觀念,現(xiàn)代公民意識的萌芽異常艱難。
  在本質上,公民的概念意味著一個人與他人、國家以及社會在憲法上和政治上形成的良性互動關系。合格的現(xiàn)代公民應該是能夠認識到這種關系并意識到個人在憲法上的主體價值與尊嚴、公民權利與義務。判斷一個人具不具有公民意識,首先要看其有沒有走出平民被動的社會角色,自覺成為國家和社會事務的主人,成為公共治理的主體。只有當群體中的每個個體都明確認識到自己在憲法上是一個自主公民,而不是誰的臣民;是社會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的主體,而不是無足輕重的客體;是國家公共治理的直接參與者,而不是治理的對象,這個群體才能構成一個憲政化的公民社會。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奧運會賽場內外講誠信、參與、責任、文明的普通人行為,為“公民”二字做了最好的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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