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象不斷 文物鑒定公信力何在
2011-09-07   作者:李強  來源:人民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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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漢代的皇親貴族們大概不會想到,他們死后的喪葬殮服,在兩千多年后會成為今人追捧的寶物,并且,賣價最高的還是個新造的假物件兒。近日,媒體爆出幾名頂級鑒定專家,為騙子自制的“金縷玉衣”開出24個億的天價評估。
  這樣的笑話,舉凡埃及、印度、希臘等文明古國,是很難見到的奇觀,我們沒聽過埃及人造假木乃伊來騙取銀行貸款,也沒聽過希臘人用米諾斯的維納斯去償還歐盟債務。然而在我國,這樣的事情卻實實在在發(fā)生了,并且層出不窮。
  其實,并不是這些文明古國以及發(fā)達國家不懂得贗品可以騙錢,關鍵在于,這樣的風險他們付不起,在歐洲,一個文物鑒定師如果膽敢在這個問題上來點貓膩,被發(fā)現(xiàn)的代價至少是丟掉飯碗加巨額罰款,嚴重的甚至要進班房,這是法律明文規(guī)定的紅線,任何人都不可輕易去碰。
  然而翻看我國現(xiàn)行的文物保護法,在第七章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眾多行為中,并未提到制造、買賣假文物是違法行為。制售環(huán)節(jié)尚無法可依,鑒定文物的真假,就更是處于無政府主義狀態(tài)。
  文物鑒定是一項技術含量極高的工作,涉及考古、歷史、物理、化學、生物等等諸多學科,文理匯通,博大精深。照常理來說,要求如此之高的專業(yè)工作,從事的人應當寥若星辰。然而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目前各類收藏品鑒定機構有數(shù)百家,鑒定師、“專家”滿天飛。
  而文物鑒定市場并沒有單獨的主管部門,而是涉及工商、文物局、消協(xié)等多個部門,九龍治水的直接結果,就是沒有頒發(fā)專業(yè)鑒定資格證明的部門。并且,目前我國還沒有一部專門規(guī)范文物鑒定市場的法律法規(guī),這使得文物鑒定的造假者有恃無恐,即使相關部門發(fā)現(xiàn)了鑒定造假行為也苦于沒有法律依據(jù),很難對其進行處罰。
  而相當一部分所謂的鑒定家,缺乏扎實的文物古玩鑒定基本功,只是略懂皮毛;有的甚至上了幾天培訓班,混了一紙證書,便開始自稱鑒定家出來賺錢。走在一些大型古玩城里,“文物鑒定”的大招牌就掛在古玩店里,等同藥店老板帶開棺材鋪,進出都要錢,真是賺錢到手軟。
  于是,在這樣連菜市場秩序都不如的市場環(huán)境里,誰喊得調(diào)門高,誰忽悠的狠,誰的門前就車水馬龍。文物市場,豈有不亂之理?專家、鑒定師,豈有放過發(fā)財機會的道理?
  眼下,我國經(jīng)濟正日趨發(fā)展,文物投資收藏市場,每年都以驚人的速度在增長。在這樣的背景下,缺乏法律依據(jù)和管理機構的文物鑒定市場,已經(jīng)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買賣真文物違法,買賣假文物不違法,鑒定假文物不違法”的怪象,不能再持續(xù)下去。否則,這對于剛剛勃興的文物投資市場,對于整個文物鑒定以及收藏行業(yè)的公信力,都是不可承受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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