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奧巴馬金融改革方案通過風險依舊
    2010-08-06    作者:陳思進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經(jīng)過一年半的辯論、談判、妥協(xié),奧巴馬的金融改革方案通過了參眾兩院的投票,這個難產(chǎn)的“嬰兒”終于誕生!奧巴馬稱贊新法案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對消費者的財務進行保護的法案。
  但仔細一看,在洋洋灑灑的新法案中,對于其中的關鍵部分與原先的草案相比,大大削弱了改革的力度。比如對華爾街今后金融創(chuàng)新產(chǎn)品的監(jiān)督,特別是金融衍生證券——這次金融危機的根源,基本沒限制。
  我在銀行家信托工作時,我的上司就告訴我,在這兒上班永遠是最興奮(Exciting)的,因為所做的項目永遠是全新的。也就是在那兒,我了解了什么是衍生證券,弄懂了通過對這些證券這樣反串、那樣對沖等實際操作手段,將其以充滿了“異國情調”的名稱包裝起來出售,便給華爾街帶來了豐厚的利潤。
  漸漸地我感到迷茫,這樣包裝證券究竟有什么用?除了給華爾街帶來利潤,它們能創(chuàng)造真正的財富嗎?一天我向老板提出這個問題,他說“不明白嗎,這樣包裝金融創(chuàng)新產(chǎn)品,是為了能讓風險得到更有效的管理呀!
  這個回答很牽強,因為隨后而來的幾次大小金融海嘯,都恰恰是由衍生證券而起。華爾街投行就是用各種創(chuàng)新的衍生證券,把風險漂亮地包裝了起來,變成美麗的罌粟,就像摻了三聚氰胺的奶粉;通過高杠桿率,使紙面上的利潤一時間可以倍增,令高盛、摩根斯坦利等華爾街投行保持了難以想象的高利潤。
  再拿奧巴馬引以為傲的對“消費者保護”這一條來看,由于華爾街大多數(shù)對沖基金在美國之外注冊,不受任何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更不在美國證券法的管轄之內,且金融杠桿超出了原始投資的20倍,風險極高。貝爾斯登、雷曼兄弟、美林、摩根斯坦利和高盛證券,都擁有大量的大型對沖基金,以過度的杠桿對沖,超過60%的公司收入來自對沖基金。
  因此,奧巴馬原本的草案中明確提議“限制華爾街銀行巨頭,以他們自己的銀行資金進行高風險交易……禁止銀行擁有高風險的對沖基金”。而現(xiàn)在通過的新法案卻“允許3%的銀行資本投入高風險的對沖基金和私募基金”。銀行風險依舊,從何談起對消費者(也就是投資人)的保護?
  正是這種想法促使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主席阿戴爾·特納(AdairTurner)對現(xiàn)代金融發(fā)展的社會價值提出了質疑。前美聯(lián)儲主席保羅·沃克爾(PaulVolcker)略帶恨意地認為,近期唯一有益的金融創(chuàng)新是自動取款機(ATM),這倒是說到了點子上。
  就因為新法案無法封殺金融新產(chǎn)品的出現(xiàn),沒法阻止最優(yōu)秀的頭腦在貪婪的驅使下玩出更復雜的新花樣。但是新花樣又一定會層出不窮,肯定會活躍在新法案的限制之外?梢灶A見,下一輪的金融創(chuàng)新產(chǎn)品,就像二十年前金融衍生品新出籠那樣,將以更新、更有創(chuàng)意的面貌出現(xiàn),而且肯定對熱切而茫然的投資大眾來說,猶如當年的次債般,號稱是“風險最低、收益最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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