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性產品漲價勢在必行還是壟斷謀私
    2009-08-27    本報記者:張松 整理    來源:經濟參考報

    水價上漲余音未了,部分城市又傳來了液化氣漲價的消息。有人說好,認為這樣可以讓消費者因為水、液化氣貴了而減少浪費;有人說不好,因為水價、液化氣價上漲,會增加低收入者的生活負擔,也有人認為這是天然壟斷部門的又一次“謀私”行為。

    支持方:資源性產品漲價勢在必行

    提出漲價的企業(yè)紛紛表示,目前的資源性產品價格水平過低,企業(yè)經營困難。而支持水、天然氣等資源性產品價格上漲的專家認為,從節(jié)約資源和保護環(huán)境的角度出發(fā),資源性產品價格上漲勢在必行。
    署名徐昌生的博客觀點認為,水資源的浪費現象比比皆是,足以說明現在的水價偏低。從經濟學的角度看,水價偏低不僅會導致水資源的浪費,更重要的是它會造成整個社會資源的錯誤配置。文章舉例,某地是個嚴重缺水的城市,該地區(qū)并不適合發(fā)展大量用水的產業(yè)(如造紙廠),可是由于水價偏低,用水大戶經過測算反而覺得此地非常適合企業(yè)發(fā)展,于是,該企業(yè)便在這個城市大量投資落戶下來。但由于用水量過大,地方的水資源難以為繼。最終的結果只能是二選一,要么是當地的百姓用水越來越困難窘迫,要么是政府在民意的壓力下對這家企業(yè)進行限產或搬遷。這樣的結果意味著政府、企業(yè)、百姓乃至是整個社會誰也沒有得到好處。
    署名宋桂芳文章也認為,水價改革是大勢所趨。這些年,一方面是水處理標準逐年提高,另一方面是持續(xù)多年在CPI高企下克制不漲價的壓力需要理性釋放,水價適度上調也是合理訴求。

    反對方:遏制公共必需品的漲價潮

    但是,對于上調水價等資源性產品價格,也有許多網友表示反對。
    反對的理由之一是,目前水等資源性產品屬于壟斷經營,壟斷企業(yè)有上調價格的沖動,卻沒有節(jié)約成本的動力,價格上調后的收益成了壟斷企業(yè)的收入。
    此前,有媒體公布出一家公司在經營一個城市的自來水業(yè)務中,其毛利率達46.85%,超過了暴利的房地產業(yè),成為最能賺錢的公共行業(yè)。這引來公眾對水務行業(yè)“內部虧損”計算方式的強烈質疑。
    署名劉須的博客認為,城市供水在傳統(tǒng)上被認為是自然壟斷的行業(yè),對自然壟斷行業(yè)的定價一般都受到政府監(jiān)管,以防企業(yè)利用公眾缺乏選擇而隨意提價。供水當然并不是一個先天虧損的行業(yè),否則無法解釋國際水務巨頭為何對中國供水市場趨之若鶩。中國的供水企業(yè)虧損主要仍然是體制原因:我國一直把自來水供應作為公益性事業(yè),設立了公用事業(yè)部門對自來水進行統(tǒng)一管理。但公用事業(yè)部門和自來水經營企業(yè)之間完全是一種政企高度合一的關系。在既有管理體制下,經營虧損由政府負責,企業(yè)沒有經營風險,也就沒有追求成本最小化的動力。因此,更加不能通過加價來提高企業(yè)利潤,必須先考慮企業(yè)自身效率是否足夠,機構是否臃腫,管理是否有問題,通過加價確實解決了企業(yè)的利潤提高問題,但是民眾有可能花冤枉錢養(yǎng)了閑人,不利于提高企業(yè)自身的管理水平。
    反對的理由之二是,提供公共產品是政府的義務,政府不能從中逐利。
    署名奇荒的博客認為,地方政府逐利比外資操縱水價更可怕,政府由賣地賺錢到賣公用事業(yè)賺錢,顯現的是政府公共責任后移的場景,與之相伴隨的是,政府的臉上寫滿了“利益”的字眼,成了“無利不起早”的“商人”。公共行政理論認為,政府是一種委托代理機構,它必須對其委托人即公眾負責,確保公眾利益得到維護是政府職能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由賣地賺錢到賣公用事業(yè)賺錢,明顯背離了這點。
    反對的理由之三是,目前不是漲價的好時機。署名余豐慧的博客認為,我國資源公共產品價格確實不算高,適度上調也無可厚非。但是,必須選擇恰當的時機,F在處于經濟復蘇階段,失業(yè)增加,就業(yè)難度大,居民收入要么減少,要么失業(yè)失去收入來源。此時,一哄而起上調公共必需品價格,對百姓無疑是雪上加霜。經濟從根本上復蘇必須啟動消費,而在金融危機階段消費非常低迷,必須采取各種措施促進消費,其中:輕稅薄賦、低價格、少收費是政府理應采取的措施,如果全面提高公共產品價格,必然使得下游產品價格同時上漲,會抑制居民消費,對經濟恢復沒有一點益處。
    還有觀點質疑,漲水價是為了促進節(jié)水,漲房價是不是為了節(jié)地呢?有網友認為,按節(jié)約資源的邏輯,一直備受指責的開發(fā)商可以挺直腰桿了,誰說開發(fā)商只求暴利、不講社會責任了?開發(fā)商一直在配合政府做著一件大善事,中國土地資源緊張外星人都知道,如果不漲房價,稀缺的土地資源還會有人去珍惜么?房價的猛漲對促進人們節(jié)地意識的形成和加強發(fā)揮著多么重要的作用啊。

    中立方:資源性產品怎么漲價才合理

    在網上的討論中,有觀點認為,水價等資源性產品價格上調可以通過許多方式進行,如果途徑合理,則既能達到節(jié)約資源的目的,也能盡量減少公眾生活支出的增加。
    首先,水務公司必須做到成本透明。署名余豐慧的博客文章認為,壟斷經營企業(yè)哭喊著成本倒掛、經營虧損,是真是假,誰也說不清,是一本糊涂賬。而給社會印象最深的是,一邊喊著虧損,要求漲價,向國家要補貼,另一邊內部特別是高官們卻享受著高薪、高福利、高待遇甚至公務消費、浪費驚人。想提高價格和要國家政策補貼時,就哭喊著經營困難。因此,要提高價格,先給百姓一本明白賬是前提。
    其次,在水務公司經營方式上,署名徐昌生的博客文章認為,水價上漲與百姓利益完全可以并行不悖,其依據就是經濟學中的轉移支付理論和企業(yè)競爭理論。正確的做法應當是產權繼續(xù)保留國家所有,但可以將其經營管理權階段性地對外招標,使得到了經營管理權的企業(yè)因為有潛在競爭對手的存在而不至于借助壟斷胡作非為。
    再次,水價應該實行階梯價格,不能一刀切。有網友建議,應該實現一個基準線,比如每戶月用水不能超過5噸,超過5噸就另外計算費用。設立不同的多種的基準線,這個方法同樣也適用于商業(yè)、工業(yè)用水。這樣既照顧了低收入家庭,同樣也讓節(jié)約用水的理念深入了人心。還有網友建議,居民用水一般不存在浪費現象,因此上調水價,應主要上調工業(yè)用水價格,這樣既達到了節(jié)約資源的目的,也減少了漲價對居民生活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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