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經紀人:美國房地產秩序的維護者
    2008-01-28    本報駐華盛頓記者:劉洪    來源:經濟參考報
  在美國,舊房(或稱二手房)銷售占整個房地產銷售的85%,美國人講買房,主要就是買二手房。但不管買賣新房或舊房,地產商基本不直接出馬,房地產經紀人發(fā)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成為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最直接的參與者和維護者。
  據(jù)在美國從事房地產交易10余年的經紀人李英英介紹,通常情況下,房地產交易傭金固定,為交易總金額的6%,由賣方支付,買賣雙方經紀人共享。經紀人的重要性從美國許多房屋外 “某某房地產公司”的廣告招牌就可看出,這些公司實際都是代理賣方的經紀人公司。也有一些房屋外打出“業(yè)主自售”的招牌,但由于風險較大,買房者反而很少問津。
  經紀人全過程處理,省卻的是買賣雙方對交易過程合法性的擔憂。李英英表示,按照美國房地產交易的程序,買賣雙方達成協(xié)議并簽訂購買合同后,經紀人會介紹若干個第三方的過戶公司供客戶選擇,以便幫助完成過戶。第三方會仔細查驗房屋的相關文書和記錄,確保賣方擁有100%產權,并幫助買賣方在政府相關部門完成過戶、納稅等一系列手續(xù)。
  過戶代理公司通常既不代表買方,也不代表賣方,費用由買賣雙方共同承擔。如果一方還心存擔憂,還可再單獨聘請相關律師對房子或交易對象進行查證,確保交易不會損害到自己的利益。 
  由于美國每一套房屋的相關產權和建造時間信息,在法庭都有詳細備案,因此想“一房二賣”或“冒充代賣”都變得不可能。李英英舉例說,她本人以前曾買過一所房子,賣方還是一位律師,他早已忘了該房子屬于他和他父親共同擁有,最后查出記錄他只擁有部分產權,按照規(guī)定,在最終交易前,他必須先將父親的產權過戶到自己名下,然后才能將全部產權屬于他的房子對外出售。
  作為房地產市場主導者的房地產經紀人,其本身素質也影響著房地產市場能否有序進行。因此,政府對于經紀人管理也相對比較嚴格,經紀人都必須參加相關考試,合格者才能取得經營牌照,此后每兩年還必須繼續(xù)相關學習才能獲得續(xù)營許可。沒有執(zhí)照就營業(yè)是非法行為,后果會相當嚴重。而且,經紀人收到的傭金也并不直接進入他們的口袋,而是先繳給經紀人所掛署的各個公司或行會組織,然后通過結算公司分給買賣雙方的經紀人,因此,也很難有獨吞傭金的情況發(fā)生。
  經紀人能夠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如魚得水,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美國的MLS系統(tǒng),該系統(tǒng)擁有市場上約90%的房源信息,為經紀人所共享,而經紀人傭金基本一致。這樣透明的信息既方便了經紀人,也方便了房屋買賣者,如果不滿意某個經紀人,可以找另一個業(yè)績更好、服務更好的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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