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部分”編入CPI 分量還不夠?
    2010-03-31    作者:盛大林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房價是否應該成為CPI統(tǒng)計中的指標,一直爭議不斷。近年來,不斷有專家提出,CPI中不體現房價是不應該的;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致公黨中央也呼吁將房價納入CPI指標體系。對于這些聲音,統(tǒng)計部門一再地重申房價不納入CPI的統(tǒng)計是“國際慣例”。今年全國“兩會”前夕曾有傳聞稱,統(tǒng)計部門將考慮將房價納入CPI,但國家統(tǒng)計局局長馬建堂否認了這一說法,他表示,“CPI不能納入房價,這是國際通行的規(guī)定,我們要改進CPI和房價數據的統(tǒng)計,但是并不代表要把它們‘煮’在一起,這樣更看不出價格的變化!
  我國的CPI統(tǒng)計中該不該加入房價因素?這其實是一個偽命題,因為房價因素早就包含在中國的CPI中了。在CPI的居住類指標中,房租占有11.1%的權重。房價包括房屋的售價和租價,人們之所以認為CPI統(tǒng)計中沒有房價因素,主要是因為狹隘地把房價等同于房屋的售價了,同時CPI的浮動與住房售價的漲幅確實嚴重不成比例。
  既然含有房價因素,CPI為什么不隨房價的大漲而大漲呢?這是因為目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售價和租價不成正比。正常情況下,租賃價格應該是隨著銷售價格上下波動的,售價漲則租價漲,售價跌則租價跌,雖然會有所滯后,但時間不會很長。然而,中國目前的樓市,售價邁著大步上漲,租價卻是碎步慢行。出現這種“一快一慢”的不正,F象,主要是因為兩個市場“一熱一冷”——中國人大都喜歡買房而不喜歡租房,于是住房的銷售市場上出現了供不應求,而租賃市場卻比較疲軟。
  除了租價背離售價,房價在CPI中的權重過低也是一種重要原因。住房租價在居住類指標中只占11.1%的權重,而居住類指標占整個CPI的權重也只有14.69%?梢哉f,房價在CPI中簡直無足輕重。如果上述兩個權重系數不作調整,即使把租價指標完全換成售價指標,房價對CPI的影響也微不足道。
  針對質疑,國家統(tǒng)計局曾解釋說,CPI反映的應該是居民日常性消費的價格,而住房是一次性購買幾十年的消費品。世界上有很多國家,都不把住房的售價納入CPI的統(tǒng)計。這種說法其實不無道理。
  “衣食住行”是居民日常生活消費的四大項,“住”對CPI的影響太小確實是不合理的。中國的CPI要真正反映房價,關鍵不在于是否把住房的售價納入統(tǒng)計,而是應該大幅提高房價在CPI指標體系中的權重,同時改變房地產的兩個市場“一頭沉”的不健康狀況——前者是統(tǒng)計方面的問題,后者則是市場自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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