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結構與保增長并非“魚和熊掌”
    2009-11-26    作者:馬濤    來源:上海證券報

    一年多前,我國宏觀調控面臨“保增長”與“防通脹”的抉擇,而今天,“保增長”與“調結構”又成為不可回避的難題。
  我國漸進式的經濟體制改革,主要是在經濟高速增長中完成的,隨著改革進入結構調整的“深水區(qū)”,保持經濟高速增長的意義更加顯著,因為低速增長或負增長無法為結構調整帶來必要的空間,反而會削弱結構調整的動力。犧牲經濟高速增長來調結構不僅不能使我國結構性問題得到改善,反而會使之更加惡化。因此,調結構必須建立在保證經濟高速增長的前提之下。
  但是,“調結構”與“保增長”,總難以回避一些固有的矛盾。就短期來說,我國面臨的最嚴峻問題,是如何拉動就業(yè),接納就業(yè)容量最大的無非是勞動密集型產業(yè),如果為調整結構而減少投資,則就業(yè)無法保障,居民可支配收入難以獲得,消費最終無法提振;如果為維持就業(yè)而擴大投資,則產能需要出口加以吸收,否則產能過剩,經濟增長就難以為繼。
  導致我國本輪經濟增速放緩的直接原因,一個是國際金融危機使得外需縮減造成的,另一個是前一段治理通貨膨脹緊縮效應的結果,這兩者都是短期因素,可以通過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逐步改善。只要促進經濟增長的長期因素沒有消失,我國經濟增長就會持續(xù)下去。在應對金融危機的過程中,我國率先進入企穩(wěn)回升階段,這既是政府實施一攬子經濟計劃的結果,同時也說明支撐我國經濟增長的許多傳統(tǒng)因素并未消失,它們仍在并將在未來一段時期內繼續(xù)推動我國經濟增長。這些因素主要包括工業(yè)化的推進、城市化的發(fā)展、市場化的改革等。
  而當前我國經濟所面臨的困難和矛盾,并不是金融危機爆發(fā)后才出現的,這些問題已經在我國存在了很多年,只是金融危機使得它們表現得更加嚴重,增大了解決的緊迫性,其中經濟結構失衡問題尤為突出。需求結構失衡,經濟增長依賴投資和出口,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較弱,這個問題在當前已經變得空前嚴峻,產能過剩、外需下降嚴重制約著我國經濟增長;產業(yè)結構失衡,經濟增長依賴第二產業(yè)特別是重工業(yè)擴張,生產性服務業(yè)發(fā)展相對滯后,環(huán)境破壞、資源浪費相當嚴重,這種局面亟待迅速改觀;城鄉(xiāng)結構失衡,二元經濟體制沒有根本改變,農民增收困難,農村市場消費不旺,這個問題直接關系到我國現代化進程。因此,未來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源泉,應建立在對經濟結構失衡治理的基礎之上。所以,從長期看,“保增長”與“調結構”并不矛盾,是完全一致的。
  在我國的經濟發(fā)展過程中,經常存在這樣一種現象:在經濟增長周期處于上行階段,政府往往比較重視經濟結構調整,而在經濟增長周期的下行階段,往往只關注拉動經濟增長,而忽視經濟結構調整。調整經濟結構的政策,極易受到經濟短期波動的影響,執(zhí)行缺乏持續(xù)性和穩(wěn)定性。其實,前面已經分析過,“保增長”和“調結構”并不是天然矛盾,關鍵是要在促進經濟增長過程中把握好經濟結構調整的時機。當前,在我國出口型企業(yè)發(fā)展面臨困難的背景下,政府一方面可以通過制定政策大力扶持那些技術水平高、競爭能力強的企業(yè)繼續(xù)發(fā)展或者轉內銷,另一方面也應積極引導那些能耗高、污染大、附加值低的企業(yè)合理有序地退出市場。
  未來中國經濟高速增長的道路,應堅持“市場主導、政府扶持、共同推進”的原則。我國經濟體制改革走的是一條漸進式道路,權力中心是改革的倡導者和組織者,經歷了供給主導型、中間擴散型和需求誘致型的制度變遷。正是在這種制度變遷中,我國經濟結構失衡問題日益突出,如果經濟結構調整單純依賴市場力量,會產生高昂的調整成本,并可能演變成一個慘烈的、動蕩的過程,所以,政府的介入就成為一種必要,但政府的主導地位必須改變。鑒于經濟增長的戰(zhàn)略性意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長期性,筆者以為,在未來中國經濟增長中,必須明確市場的“主角”地位,加強市場配置資源的權力,政府的宏觀調控則應當好“配角”,制定各項促進新興產業(yè)發(fā)展的扶持政策,完善各種收入分配政策和消費政策,以最終達到“調結構”與“保增長”的目的。

(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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