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建設不應只求“名聲響”
    2010-01-29    作者:姜琳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正在進行的地方兩會上,山西、上海、浙江、海南等多個省份政府紛紛表達了向高房價“宣戰(zhàn)”的決心,辦法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并提出了具體目標。北京市政府更是直截了當,表示要把一級土地出讓收入一半以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
   在房價連年猛漲、保障房建設不盡如人意的背景下,各地政府能有如此決心,令人振奮。不過,要真正讓人民滿意,還要靠認真落實。
   價格一路飆升,是近年來房地產(chǎn)市場最明顯的特征,即使百年不遇的國際金融危機,也未能影響房價猛漲。根據(jù)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全國房地產(chǎn)市場運行報告推算,2009年全國商品房銷售價格較上年上漲近四分之一,創(chuàng)十多年來新高。
   對廣大群眾尤其是低收入群眾而言,擁有一套住房或改善居住條件,越來越成為難以實現(xiàn)的夢想。
   建設保障性住房,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條件,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責任。房價越高,政府保障群眾“住有所居”的責任越重。
   然而,一些地方既要“名聲響”,又舍不得“掏腰包”,對建設保障性住房熱情不高,甚至一拖再拖。國土資源部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2009年1月至11月,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供應了27.54萬畝,完成年度計劃供應量不足一半。2009年1月至8月,雖然中央財政投資絕大部分已經(jīng)到位,但全國保障性住房建設僅完成總投資額的23.6%。
   究其原因,是一些地方政府政績觀存在問題,沒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政府工作的根本標準,而是更多地考慮GDP增長、財政收入增加,對保障性住房這種看似“有投入無回報”的項目“不感冒”。還有地方政府“醉翁之意不在酒”,拿了中央配套資金卻不用于保障房建設。
   通過增加供應尤其是保障性住房的供應來抑制房價,是政府調(diào)控房地產(chǎn)市場的一種手段。各地政府在兩會上所作的工作報告,就是對人民的莊嚴承諾,言之鑿鑿更要真抓實干,把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各種承諾落到實處。

(作者系新華社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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