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九條”制度創(chuàng)新值得期待
    2008-12-04        來源:南方都市報

  12月3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fā)展的政策措施,強調要進一步加大金融對經濟發(fā)展的支持力度,運用多種手段更好地發(fā)揮金融支持經濟增長和促進結構調整的作用,會議提出了頗具亮點的九條具體政策措施。

  實際上,在11月5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十大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加大金融支持經濟增長的力度,對金融和實體經濟之間的關系進行了新的政策詮釋!敖鹑谥С纸洕鲩L”得以首次出現在官方的正式文件里。這是繼“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的認識之后,中國在虛擬與實體經濟關系方面認識上又一重要躍遷,也是對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良性互動的合理界定,凸顯了金融危機的特殊時期,金融政策作為經濟增長的重要推力無疑將起到重要的作用。
  但金融支持經濟增長并不意味著簡單的放松銀根,增加貨幣供應量,而是一次全面的金融創(chuàng)新和制度的查缺補漏。這一次詳列的“金融九條”更是對11月5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措施的一次政策詮釋和完整的解讀,除了強調“適度寬松的貨幣政策之外”,加大銀行信貸力度,保持流動性預防通貨緊縮之外,更是在諸多方面,突破了以前的很多禁區(qū),提出了一些頗具創(chuàng)新和前瞻性的支持實體經濟發(fā)展的金融保障措施,同時,針對我國金融的短板和不足之處,防患于未然,完善金融產品,堅持金融創(chuàng)新,使金融業(yè)本身強身健體,增強抗風險的能力,確實不乏亮點和新意。
  針對目前中小企業(yè)面臨的困境,“金融九條”重新定位了中小企業(yè)金融支持體系作為“公共產品”的屬性,強調了政府注資中小企業(yè)擔保機構的重要性,對于民間的信用擔保機構通過國際通行的風險補償等激勵機制鼓勵民間資本的參與,并且提出對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機構免征營業(yè)稅的措施,從政策的力度和決心來看,意在借助這次金融危機,痛下決心徹底打破中小企業(yè)擔保體系的融資瓶頸。
  在資本市場和保險領域,圍繞國務院“十大措施”確定的基礎設施、民生工程、生態(tài)環(huán)境建設和災后重建等投資重點,在資金的安排和支持上,明確提出可以優(yōu)先發(fā)行“基建民生債券”,或許成為地方政府發(fā)債的一個特殊試點。特別是,“金融九條”強化保險業(yè)對經濟增長的支持力度。規(guī)定,保險公司可以以債權等方式投資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礎設施和農村基礎設施項目,突破了保險資金不能涉足不動產的法律路障,對于未來民生工程建設中充分利用保險資金,打開了一個政策的窗口。
  而融資方式的創(chuàng)新,更是成為“金融九條”里對現有很多金融政策突破最大的。比如:提出了并購貸款的概念,可謂解決了長期以來一直困擾并購重組的融資難題,預計討論了十多年的《貸款條例》將隨之做重大調整,避免企業(yè)投資性貸款一直游離在非法邊緣;同時,為了預防房地產企業(yè)未來可能面臨的資金斷裂危及金融的問題,肯定并解除了對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的禁令,旨在鼓勵企業(yè)進行優(yōu)化重組。同時,對股權投資基金首次在國家政策層面肯定,更是體現了融資渠道的多樣性和包容力。特別是,“金融九條”將民間信貸視為合法的“融資資源”強調要予以規(guī)范,這為民間信貸的合法化首先在政策層面得到了肯定。
  由此,“金融九條”作為促經濟增長,擴大內需的“十大措施”之一,在很多方面的突破是顯而易見的。其意義并不僅僅在于應對金融危機,很多措施本身,具有制度的試點和長效作用,比如,對中小企業(yè)的信貸支持,對保險資金的債權化應用,對民間信貸的規(guī)范,對并購貸款的支持,都是立足于金融體系本身的制度供給。可以預計,在不久將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會對“金融九條”進一步細化和完善,使操作性更強,力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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