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將近,眾多消費者都在期待電商開展促銷活動。記者從31日舉行的網絡市場促銷行為行政指導約談會上了解到,活動期間,工商總局將嚴查假打折誤導消費者、虛假宣傳、制定不公平格式條款、虛假信用評價等四類違法行為。
近年來,網絡購物投訴不斷上升,價格糾紛、售后服務不符合約定、商品質量不符合要求等已成為網購問題的重災區(qū)。一些網絡商品交易服務經營者對爆發(fā)性的大規(guī)模交易應對不足,少數(shù)不法經營者趁機渾水摸魚,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秩序。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甘霖在約談會上表示,網絡經營者必須在網站顯著位置事先公布促銷活動的期限、方式和規(guī)則,不得對商品和服務做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和表示,不得捏造散布虛偽事實損害競爭對手的商業(yè)信譽。電商企業(yè)要如實統(tǒng)計促銷活動的成交量、成交額,不得為促銷實施者虛構交易或提供虛假用戶評價。
她強調,電商企業(yè)要采取必要的技術手段保障平臺的正常運行,制定促銷活動物流配送應急預案。在配送不及時的情況下,要向消費者做好解釋。同時,加強售后服務隊伍管理,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和商標權利人投訴,將“七日無理由退貨”等規(guī)定在經營活動中予以認真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