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英國《金融時報》等外媒報道,在7月27日英國高等法院舉行的一個聽證會上,蘇格蘭皇家銀行(RBS)遭到了投資者提起的兩起訴訟。法庭文件顯示,該行最終可能會被數(shù)千名投資者索賠43.6億英鎊。 在一起訴訟中,這些投資者聲稱,在2008年蘇格蘭皇家銀行幾近破產(chǎn)之前,他們受到誤導,對蘇格蘭皇家銀行的新股增發(fā)投資了120億英鎊。起訴該行的投資者聲稱,該行2008年新股增發(fā)的招股章程里,在關(guān)于銀行資本金水平以及發(fā)行目的陳述方面,包含了不真實或誤導性信息。 由Bird&Bird律師所代理的蘇格蘭皇家銀行股東行動小組同時起訴了該行及其四名前董事。四名前董事中包括首席執(zhí)行官弗雷德·古德溫和前董事長湯姆·麥基洛普爵士,兩人當時主導了這次增發(fā)。股東行動小組共有12600名成員,截至目前約有7000名投資者起訴了蘇格蘭皇家銀行,索賠9億英鎊。不過,從法庭文件來看,這個小組有可能提起更多的訴訟,索賠總額將上升到40億英鎊左右。 另一起訴訟,則涉及倫敦銀行同業(yè)拆借利率操縱丑聞。由Stewarts Law律所代理53家機構(gòu)投資者,對蘇格蘭皇家銀行提起訴訟。這個律師所提起的指控認為,該行內(nèi)部體系和控制措施嚴重失效,助長了Libor操縱。其訴訟索賠金額在3.62億英鎊左右。 據(jù)報道,2008年四、五月期間,蘇格蘭皇家銀行等多家銀行收到了英國銀行家協(xié)會的文件,該協(xié)會對各銀行所提交Libor報價的準確性感到擔心。法院文件中稱,這些問題應該在新股增發(fā)章程或者補充招股章程中予以披露。 目前,律師們在如何對這兩起案件進行審理方面存在分歧。代表該行的皇家律師戴維·布萊尼向高等法院辯稱,所有針對該行的訴訟應該整合成一個“集體訴訟命令”,以保證“有效管理大批訴訟”。他在法庭上表示,盡管另一起案子的指控包含“Libor操縱部分”,但兩起訴訟指控的實質(zhì)“非常相似”。 代表銀行股東行動小組的皇家律師菲利普·馬歇爾在高等法院也表示,支持將判例案件集合成一項集體訴訟命令,只是該小組與該行在某些細節(jié)方面的意見不一致。 不過,關(guān)于集體訴訟命令的提議遭到了Stewarts Law律師所的反對。他們聲稱,對這些訴訟分開審理更好。據(jù)報道,預計法院不久將就這些程序作出裁決。 此外,律師利昂·凱代表的第三組約有8000人,目前尚未提出法律訴訟。從法庭文件來看,如果這一組提起訴訟,索賠額可能在4400萬英鎊左右。 從蘇格蘭皇家銀行及其前董事代理律師撰寫的訴前信函中可以看出,他們都極力否認誤導投資者。而蘇格蘭皇家銀行也拒絕對此進行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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