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名其妙"被辦卡" 證件保管需謹慎
2011-05-30   作者:記者 李京華  來源:經濟參考網
 
【字號

    李女士被銀行通知有欠款,而她本人表示從未申辦過信用卡,銀行不得已將李女士起訴至法院,此案現(xiàn)已由北京市西城區(qū)法院受理。
    原告某銀行訴稱,李女士于2009年5月12日在原告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并開卡消費,但沒有按期償還信用卡欠款,故訴至法院,要求李女士償還欠款。      
    而被告李女士與法院聯(lián)系稱自己從未辦過該銀行的信用卡,合約上的簽字不是本人所簽,表上的信息也不是本人寫的。但信用卡申請手續(xù)中的身份證復印件是本人的。
    李女士回憶稱自己沒有將自己的身份證交給他人,但是曾經為找人代辦某些手續(xù)時將身份證復印件交給過他人,可能是他人盜用了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辦理了信用卡。李女士已經申請對信用卡領用合約上的簽字進行鑒定。
    身份證是個人身份的證明,在很多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對于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也需要保存好,以防被他人盜用。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中。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fā)表使用。
 
相關新聞:
· 太原考生未帶證件可先考 2009-06-03
· 亂辦土地證件 被控濫用職權 2007-10-12
· 提醒:到瑞士旅游應持有效證件和簽證 2007-09-19
 
頻道精選:
·[財智]天價奇石開價過億元 誰是價格推手?·[財智]存款返現(xiàn)赤裸裸 銀行攬存大戰(zhàn)白熱化
·[思想]魯政委:資本項下全開放時機未到·[思想]厲以寧:怎樣看待用工成本上升
·[讀書]《五常學經濟》·[讀書]投資盡可逆向思維 做人恪守道德底線
 
關于我們 | 版面設置 | 聯(lián)系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接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協(xié)議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甲101號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證010042號